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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動紀要
 
 
  九十 五年度活動紀要
 
1 本會與台北律師公會、民間司改會、檢改會、澄社、學者組成律師法修改小組,於一月十二日(星期四)晚上七時分假台北律師公會召開會議,本會委請張訓嘉律師代表本會參加。
2 司改會於一月十七日(星期二)晚上六時三十分召開新憲小組會議,討論「司法院之定位」,本會委請陳慈陽教授代表本會參加。
3 本會於一月十一日(星期三)晚上六時三十分假紫藤蘆召開第卅六屆第一次理事會議。
4 本會於一月十一日(星期三)晚上六時三十分假紫藤蘆召開第卅六屆第一次監事會議。
5 本會於一月十九日(星期四)晚上六時三十分假本會會所旁會議室召開第卅六屆第一次常務理事會議。
6 本會秘書處於一月三十一日完成九十四年度各類所得扣繳申報,申報含出席費、稿費、薪資、研究計畫支薪等共計234件。
7 本會憲法行政法委員會於二月十五日(星期三)上午十時至十二時假台大校友會館三樓A室舉辦「談NCC委員產生與任命的憲法問題」座談會,主持人:魏千峰律師(德誠聯合法律事務所、台灣法學會常務理事),與談人:陳春生教授(台北大學法學系)、陳新民研究員(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籌備處)、周志宏副教授(台北教育大學文教法律研究所)、陳耀祥助理教授(台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主辦單位:台灣法學會,協辦單位:21 世紀憲改聯盟。
8 本會於二月十六日(星期四)晚上七時假台大校友會館三樓A室舉辦「林山田教授-戰鬥的法律人法律人半世紀」演講,主持人:黃瑞明律師(台灣法學會理事長),演講人:林山田教授。
9 本會與台北律師公會、民間司改會、檢改會、澄社、學者組成律師法修改小組,於二月十六日(星期四)晚上七時假台北律師公會召開會議,本會委請張訓嘉律師代表本會參加。
10 司改會於二月廿一日(星期二)晚上六時三十分召開新憲小組會議,討論「司法院之定位」,本會委請陳英鈐教授代表本會參加。
11 本會秘書處於二月廿一日完成社團法人變更登記。
12 本會於三月一日(星期三)晚上六時三十分假德也茶嗤茶藝館召開第卅六屆第二次理事會議。
13 本會於三月一日(星期三)晚上六時三十分假德也茶嗤茶藝館召開第卅六屆第二次監事會議。
14 本會與台北律師公會、民間司改會、檢改會、澄社、學者組成律師法修法小組,於三月三日(星期五)晚上七時分假台北律師公會召開會議,本會委請張訓嘉律師代表本會參加。
15 司改會於三月廿一日(星期二)六時三十分假司改會會議室,召開今年第一次司法院組織法推動聯盟會議,本會委請姜世明教授參加。
16 本會於三月三十日(星期四)晚上六時三十分假本會會所旁會議室召開第卅六屆第二次常務理事會議。
17 本會與台北律師公會、民間司改會、檢改會、澄社、學者組成律師法修改小組,於四月十三日(星期四)晚上七時分假台北律師公會召開會議,本會委請張訓嘉律師代表本會參加。
18 本會憲法行政法委員會於三月卅一日(星期五)下午一時假台北大學民生校區教學大樓九樓多媒體會議室舉辦「電子文件的證據法則與數位時代的法律要式」,演講人:Helmut Rusmann教授(德國薩爾大學法資訊學研究所所長),主持人:劉宏恩助理教授(台北大學法學系);翻譯人:廖緯民助理教授(中興大學科法所)。主辦單位︰台北大學、台灣法學會。
19 本會與台北律師公會、民間司改會、檢改會、澄社、學者組成律師法修改小組,於四月六日(星期四)晚上七時分假台北律師公會召開會議,本會委請張訓嘉律師代表本會參加。
20 本會刑事法委員假輔仁大學城區部衡陽602教室舉辦「刑法修正深度探討系列座談會」,主辦單位:台灣法學會刑事法委員會;共同主辦單位:台灣刑事法學會、元照出版公司。時間如下:
 
時間 題目 主持人兼引言人 與談人
第一場
四月十日(星期一)
下午6:30-8:05
責任能力概念的探討 張麗卿教授
(東海大學法律系) 
陳朱貴辦事法官(最高法院)
楊添圍醫師(台北市立聯合醫院)
劉絮愷醫師(台大醫院精神科)
第二場
四月十日(星期一)
下午8:15-9:50
公務員概念的界定 甘添貴主任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 
鄭水銓庭長(板橋地方法院)
陳志祥法官(基隆地方法院)
鄭善印教授(開南管理學院法律系)
第三場
五月十五日(星期一)
下午6:30-8:05
牽連犯與連續犯廢除後之適用問題 柯耀程教授
(中正大學法律學系) 
張淳淙審判長(最高法院)
范清銘法官(高等法院)
劉秉鈞副教授(銘傳大學法律系)
第四場
五月十五日(星期一)
下午8:15-9:50
正犯與共犯 林山田教授 陳守煌檢察長(花蓮高分院檢察署)
陳子平主任(東吳大學法律系)
方伯勳檢察官(台北地檢署)
第五場
六月十二日(星期一)
下午6:30-8:05
未遂犯 黃榮堅教授
(台灣大學法律學院) 
蔡彩貞辦事法官(最高法院)
呂丁旺檢察官(高等法院檢察署)
林東茂教授(東吳大學法律系)
第六場
六月十二日(星期一)
下午8:15-9:50
量刑的基礎與標準 吳景芳所長
(台北大學法律專業研究所) 
紀俊乾庭長(最高法院)
林俊益法官(高等法院)
楊智綸檢察官(台北地檢署)
21 司改會於四月十一日(星期二)晚上六時三十分召開新憲小組會議,本會委請陳英鈐教授代表本會參加。
22 台灣法學會、民間司改會、台灣人權促進會、法律扶助基金會、全國產業總工會組成律師改革聯盟會,並於四月十九日(星期三)六時三十分假司改會召開第一次會議,本會委請呂丁旺檢察官代表本會參加。
23 本會憲法行政法委員會於四月二十二日(星期六)上午九時至十二時假台灣大學法律學院第一會議室舉辦「94年訴字752裁判研討會---ETC案」,第一場座談:【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事件法律性質之分析】;報告人:林明鏘教授(台灣大學法律學院);與談人:陳愛娥教授(台北大學法學系)。第二場座談:【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公平性之研究,兼論暫時權利保護】。報告人:林明昕助理教授(中正大學法律系),與談人:李建良副教授(中央研究院副研究員)。主辦單位: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公法研究中心、台灣法學會、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社。
24 本會與21世紀憲改聯盟於四月廿五日(星期二)上午十時假台大校友會館三樓A會議室舉辦「憲改版本」公佈記者會,出席人員:洪裕宏教授(21世紀憲改聯盟總召集人)、黃瑞明理事長(台灣法學會理事長)、陳曼麗理事長(台灣婦全會理事長、21世紀憲改聯盟教育傳播組召集人)、黃玉霖教授(和平基金會董事、21世紀憲改聯盟發言人)、高涌誠律師(民間司改會執行長、21世紀憲改聯盟執行委員)、蘇友辰律師(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常務理事、21世紀憲改聯盟執行委員)、張捷隆理事長(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理事長)、陳儀深教授(台灣教授協會副會長)、孫友聯秘書長(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王珊副理事長(中華民國殘障聯盟副理事長)、林黛玲總幹事(明台產物保險公司產業公會總幹事)、李惠涓小姐(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社工員)、林欣怡秘書長(21世紀憲改聯盟秘書長)。
25 本會與台北律師公會、民間司改會、檢改會、澄社、學者組成律師法修改小組,於四月廿七日(星期四)晚上七時分假台北律師公會召開會議,本會委請張訓嘉律師代表本會參加。
26 本會與21世紀憲改聯盟於五月四日(星期四)上午十時假立法院紅樓202會議室舉辦「憲改版本 再次呈現!」記者會,繼4/25公佈第一版的憲改草案,以人權優先人權深化為重點之後,憲盟將說明我們為什麼選擇內閣制?整體規劃及席次版本,出席名單:洪裕宏教授(21世紀憲改聯盟總召集人)、張文貞教授(台灣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台灣法學會憲法委員會副主委)、陳曼麗理事長(台灣婦全會理事長、21世紀憲改聯盟教育傳播組召集人)、黃玉霖教授(和平基金會董事、21世紀憲改聯盟發言人)、高涌誠律師(民間司改會執行長、21世紀憲改聯盟執行委員)、林欣怡秘書長(21世紀憲改聯盟秘書長)。
27 本會勞工法社會法委員會於五月四日(星期四)、五日(星期五)假政治大學綜合院館5樓國際會議廳舉辦「兩岸勞動法學術暨實務界交流–勞動者之個別保障與集體形成」學術研討會,開幕式致歡迎詞:鄭瑞城校長(政治大學)、黃程貫院長(政治大學法學院);第一場:【派遣勞工】;主持人:陳繼盛教授(文化大學勞動學研究所)、報告人:沈同仙教授(蘇州大學法學院)、邱駿彥教授(文化大學法律系)、評論人:呂榮海律師(蔚理法律事務所)。第二場:【部分工時】;主持人:王澤鑑教授(台灣大學法律系)、報告人:葉靜漪教授(北京大學法學院)、郭玲惠教授(台北大學司法系)、評論人:鄭津津教授(中正大學法學院)。第三場:【定期契約】;主持人:黃越欽教授(政治大學勞工研究所)、報告人:董保華教授(上海華東政法大學法學院)、林更盛教授(東海大學法律系)、評論人:黃程貫院長(政治大學法學院)。第四場:【工傷責任】;主持人:賴源河教授(政治大學法律系)、報告人:王全興教授(湖南大學法學院)、劉志鵬律師(寰瀛法律事務所)、評論人:楊通軒教授(中正大學勞工研究所)。第五場:【工作規則】;主持人:蘇永欽主任委員(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報告人:馮彥君教授兼副院長(吉林大學法學院)、王能君教授(台灣大學法律系)、評論人:鄭傑夫法官(最高法院)。第六場:【企業併購】;主持人:林誠二教授(東吳大學法律系)、報告人:姜俊祿律師(北京金杜律師事務所)、黃馨慧律師(寰瀛法律事務所)、評論人:王惠玲教授(政治大學勞工研究所)。第七場:【團結保障】;主持人:成之約所長(政治大學勞工研究所)、報告人:常凱教授(人民大學法學院)、黃瑞明教授(靜宜大學法律系)、評論人:潘世偉教授(文化大學勞動系)。閉幕式:黃程貫院長(政治大學法學院)、常凱教授(人民大學法學院)。主辦單位:政治大學法學院、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協辦單位:台灣勞動法學會、台灣法學會、台北律師公會。
28 本會於五月五日(星期五)晚上六時三十分假德也茶嗤茶藝館召開第卅六屆第三次理事會議。
29 本會法律教育委員會於五月六日(星期六)上午九時十分假政治大學行政大樓七樓第一會議室舉辦「女性主義法學學術研討會—女性主義法學在教學與研究之實踐與反思」研討會;開幕式黃程貫院長、黃立執行長與陳惠馨所長致詞;第一場次:【性別與法律】課程與女性主義法學;主持人:雷文玫(陽明大學社會醫學科副教授)、報告人:陳宜倩(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助理教授)、報告人:陳昭如(台灣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報告人:王曉丹(中興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助理教授)。綜合研討與談人:江玉林助理教授(政治大學法律系)、張文貞助理教授(台大法律系)。第二場次:【傳統法學領域】與女性主義法學;主持人:許玉秀(司法院大法官)、報告人:李立如(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系助理教授)、郭書琴(中正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報告人:林志潔(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助理教授)。綜合研討與談人:張嘉尹副教授(世新大學法律系)、陳妙芬副教授(台大法律系)。主辦單位:政治大學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台灣法學會、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法學院基楚法學研究中心;協辦單位:政治大學指南法學基金會。
30 本會憲法行政法委員會將於五月廿日(星期六)全天假台大法律學院暨社會科學院第一會議室舉辦《憲法學之科際整合研究》學術研討會,貴賓致詞: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羅昌發院長、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科際整合法律研究所詹森林所長。專題演講葉俊榮教授(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第一場:基本權利之科際整合研究;主持人:林子儀大法官(臺灣大學法律學系兼任教授);發表人:Prof Anuj Desai(Wisconsin Law School/臺灣大學法律學系客座教授)、林超駿教授(高雄大學法律系);評論人:黃昭元教授(臺灣大學法律學系)、劉靜怡教授(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第二場:憲法理論之科際整合研究;主持人:許宗力大法官(臺灣大學法律學系兼任教授);發表人:張嘉尹教授、黃舒芃教授;評論人:蔡宗珍教授(台灣大學法律學系)、廖元豪教授(政治大學法律學系)。第三場:憲法政策之科際整合研究;主持人:葉俊榮教授(臺灣大學法律學系);發表人:張文貞教授(臺灣大學法律學系)、孫迺翊教授(中正大學法律學系);評論人:王明禮教授(中央大學產經研究所)、張桐銳教授(淡江大學公共行政系)。綜合討論:憲法學科際整合研究之展望;主持人:王泰升教授(臺灣大學法律學系)、與談人:所有發表人。主辦單位:台大法律學院科際整合法律研究所、台大法律學院公法研究中心、台灣法學會。
31 本會刑事法委員會於五月廿日(星期六) 下午兩點假東吳大學法律系舉辦「刑法分則共同議題之探討」學術研討會。開幕致詞:甘添貴會長(台灣刑事法學會);第一場:主持人:張麗卿教授(東海大學法律學系);報告人:楊智綸檢察官(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蔡蕙芳副教授(中興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第二場:主持人:陳子平系主任(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報告人:鄭善印教授(開南大學法律系)、余振華副教授。主辦單位:台灣刑事法學會、台灣法學會刑事法委員會、東吳大學法律系。
32 本會民事法委員會於五月廿七日(星期六)假中正大學法學院大法庭舉辦「第三屆家庭法律社會學研討會~超國界與科際整合的法學視野」;第一場:超國界與科際整合的家庭法理念與架構;主持:江義雄立法委員(中正大學法學院前院長)、演講:Abdul Paliwala (英國Warwick大學法律與國際發展研究所教授兼所長、全英法律教學軟體聯盟主席)、問題討論:Abdul Paliwala、口譯:施慧玲教授(中正大學法律系);主持:蕭文生教授兼法學院代院長(中正大學法律系)、報告:高玉泉教授(中興大學財經法律系兼系主任、中國國際法學會理事)、施慧玲教授(中正大學法律系)、對談: 陳純一教授(政治大學外交系、中國國際法學會秘書長)、對談:林秀雄教授(政治大學法律系、法學院前院長)。第二場: 跨出民法親屬編的家庭法教學與研究方法;主持:戴東雄教授(台灣大學法律系、前司法院大法官)、報告:林明昕助理教授(中正大學法律系)、孫迺翊助理教授(中正大學法律系);對談:蘇永欽教授(政治大學法律系)、報告:郭書琴助理教授(中正大學法律系)、對談:鄧學仁教授(警察大學法律系兼系主任);主持:蘇永欽教授(政治大學法律系、NCC 主任委員)、報告:謝如媛助理教授(中正大學法律系)、對談:段重民教授(世新大學法律系兼法學院院長)、報告:王千維副教授(中正大學法律系、台灣法學會民事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對談:黃茂榮教授(台灣大學法律系)。指導單位:內政部兒童局、中正大學;主辦單位:中正大學法律系、台灣法學會、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協辦單位:中國國際法學會、中興大學財經法律系、中興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社、嘉義律師公會;承辦單位: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暨研究所。
33 本會於六月十五日(星期四)晚上六時三十分假國賓飯店阿眉餐廳召開第卅六屆第三次常務理事會議。
34 本會於六月廿日(星期二)晚上六時三十分假德也茶嗤茶藝館召開第卅六屆第四次理事會議。
35 本會憲法行政法委員會與台北大學法學系於六月廿三日(星期五)上午十時至十二時假台北大學教學大樓九樓多媒體會議室舉辦〈集會遊行法總體檢〉學術座談會,主持人:陳慈陽教授(台北大學法律系、台灣法學會常務理事);與談人:蔡震榮教授(中央警察大學行政警察學系)、魏千峰律師(台灣法學會常務理事)、蔡庭榕副教授(中央警察大學法律學系)、廖元豪助理教授(政治大學法律學系)。主辦單位:台灣法學會憲法行政法委員會、台北大學法學系。
36 本會刑事法委員會於六月廿三日(星期五)下午二時至四時假司法官訓練所大禮堂舉辦「歐洲競爭法的現代化」座談會,主持人:張麗卿教授(東海大學法律系)、林輝煌所長(司法官訓練所);演講人:Jurgen Basedow,翻譯人:吳嘉生教授(台北大學財經法律系)。主辦單位:台灣法學會刑事法委員會,協辦單位:司法官訓練所。
37 本會憲法行政法委員會於六月廿三日(星期五)下午六時至九時假太平洋聯誼社舉辦「高捷案,到底犯了什麼法?」座談會,與談人:陳英鈐教授、陳慈陽教授、黃玉霖教授、蔡墩銘教授、劉秉鈞教授、王如玄律師、盧柏岑律師。主辦單位:台灣法學會憲法與行政法委員會。
38 本會於六月三十日假台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四樓舉辦「關注中國維權台灣與國際同步」座談會,開幕致詞:台灣民主基金會代表、台權會代表、黃瑞明律師,引言人:明居正教授(希望之聲電台董事);第一場次:主持人:賴秀如台長(中央廣播電台);與談人:中國維權律師(邀請中)、燕鵬(大路民主人士)、明居正教授(希望之聲電台董事) 、李華球研究員(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研究員)。第二場次:主持人:黃默教授(張佛泉人權研究中心主任);與談人:中國維權人士(邀請中)、楊憲宏/溫金柯(資深媒體人)、魏早炳律師、陳慈陽教授(台灣法學會)、方修中副理事長(法律服務協會) 。合辦單位:台灣法學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民主基金會、台北市新文化促進會、博大出版社、希望之聲國際電台。
39 台權會發起聲援翁山蘇姬女士,自從翁山蘇姬女士被軟禁以來,國際民主社會從未間斷的以各種方式救援這位可敬的民主、人權鬥士,許多國際性組織無不發起全球性串連行動,紛紛前往緬甸駐各國大使館或政府機關抗議,要求緬甸軍政府立即釋放翁山蘇姬女士,然而,由於緬甸在台灣並無任何官方機關,因此,台灣非政府組織以參與國際性連署及新聞稿的方式,參與在這項國際民主的行動之中,聲援緬甸的民主運動,本會也具名參與連署。牙買加每年有數千名的婦女及女童在社區裡、學校裡、工作場所、家庭裡甚至是在街上,遭受性侵害。該國當局卻未能有效預防及調查這些侵害案件,或者懲罰這些加害者。對於在牙買加的許多婦女及女童,遭受包括性侵害在內的家庭暴力,而婦女也無法受保護免於婚姻關係內的強暴侵害。婚姻內的強暴在該國不是法律上的罪名,也代表著要對此行為起訴是非常困難的。此外,這樣的性暴力也使婦女被傳染像是愛滋病的性傳染病。一名婦女Brenda的丈夫對她施加肢體暴力,而她懷疑她的丈夫有外遇。她要求她丈夫在性行為時戴保險套卻遭到拒絕。儘管知道他是愛滋帶原者,卻還是經常遭到他毆打以及被迫發生不安全的性行為。Brenda照顧她丈夫直到他死去為止。現在Brenda也成為愛滋帶原者,而擔心遭到社區的歧視與排斥。在牙買加要對於婚姻關係內的強暴起訴,因為缺乏法律的明確規定,加上對於婦女的歧視,因而是極為困難的事。法律未能適切地處理亂倫或性侵害的問題。這導致了這些罪行的加害者免負刑責,而讓婦女及女童欠缺法律的保障。在1995年時,曾有將婚姻關係內強暴用法律定以罪名的提議,放入違反人身罪行法案,但該法案卻未能在國會中通過。根據目前尚未修訂的法律,對於超過12歲女童性侵犯的罪行,判處比侵害年紀更小兒童的罪行,還要更輕的刑期。 牙買加政府忽視此議題,而未能保護牙買加婦女免受人權侵害;並且未能履行在國際法下最基本的責任。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近幾年來從事「停止對婦女暴力」行動,其中特別是關注各國在家庭暴力問題上的處理,如同台灣一樣,許多國家都必須透過立法的方式,讓家庭暴力成為明確的罪行以及加以制裁,以保障婦女甚至女童的安全。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對於中美洲國家牙買加政府的呼籲行動,透過發動全世界會員與支持者連署,呼籲改善該國對於婦女的保障。本會同意參與連署。
40 七月五日(星期三)下午三時中國人權律師郭國汀律師與博大出版社王秀華小姐拜會本會,本會由黃瑞明律師、張訓嘉常務理事、陳英鈐秘書長接待。
41 七月六日(星期四)日本「共同通訊社」編集委員岡田充先生為撰寫我國憲法相關報導如現行憲法施行情形、民進黨推動新憲的進展狀況、執政黨與在野黨在憲法增修上的歧見等,拜會本會陳英鈐秘書長。
42 七月十八日(星期二)上午九時三十分至十二時由台灣人權促進會發起「集遊惡法修法聯盟」假立法院紅樓101室召開「集遊法仍是統治者的工具?」公聽會,本會委請魏千峰律師代表本會出席。
43 七月二十日(星期四)中午十二時,本會憲改小組召開小組會議,與會人員:陳慈陽教授、陳耀祥理事、陳英鈐秘書長。
44 八月三日(星期四)晚上六時三十分假德也茶喫茶藝館召開第卅六屆第四次常務理事會議,與會人員:黃瑞明理事長、陳慈陽教授、魏千峰律師、張文貞教授、陳英鈐秘書長。
45 八月九日(星期三)中午十二時,本會憲改小組召開小組會議,與會人員:陳慈陽教授、陳耀祥理事、張文貞理事、陳英鈐秘書長。
46 八月十日(星期四)民進黨政策會拜會本會,民進黨代表與會為林佳龍秘書長、趙永清執行長、羅正方首席副執行長、黃玫玲副執行長,黃秀端教授與陳明通教授與會,本會接待為黃瑞明理事長、陳慈陽教授、陳英鈐教授、陳耀祥教授。
47 八月十五日(星期二)晚上六時三十分,司法院組織法推動聯盟於司改會會議室召開會議,本會委請姜世明副祕書長出席。
48 八月三十日(星期三)中午十二時,本會憲改小組召開小組會議,與會人員:黃瑞明理事長、陳慈陽教授、陳耀祥理事、張文貞理事、陳英鈐秘書長。
49 八月三十一日(星期四)上午十時三十分,本會黃瑞明理事長、陳慈陽教授為明年度「憲法變遷與憲政改造」研討會經費事宜拜會台灣民主基金會林文程執行長。
50 八月三十一日(星期四) 晚上七時,本會與台北律師公會、民間司改會、檢改會、澄社、學者組成律師法修改小組假台北律師公會召開會議,本會委請張訓嘉律師代表本會參加。
51 本會於八月三十一日出版台灣法學新課題(四),並寄送會員收藏。
52 本會於九月五日(星期二)晚上六時三十分假德也茶嗤茶藝館召開第卅六屆第五次理事會議。
53 本會於九月五日(星期二)晚上六時三十分假德也茶嗤茶藝館召開第卅六屆第三次監事會議。
54 九月八日(星期五)中午十二時,本會憲改小組召開小組會議,與會人員:陳慈陽教授、陳耀祥教授、陳英鈐教授。
55 本會智慧財產權法委員會於九月廿三日(星期六) 假台大校友會館三樓A室舉辦「期待真正發揮功能的智慧財產法院-智財案件審理法草案評析」座談會,主持人:邵瓊慧律師 (台灣法學會智慧財產法主任委員);與會者:謝銘洋教授(台灣大學法律學院)、黃銘傑教授(台灣大學法律學院)、許士宦副教授(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吳志揚立法委員、熊誦梅法官、蔡兆誠律師。主辦單位:台灣法學會、台灣大學法律學院科法中心。
56 十月五日(星期四)下午二時,本會憲改小組召開小組會議,與會人員:陳慈陽教授、陳耀祥教授、陳英鈐教授。
57 十月十一日(星期四) 晚上七時,本會與台北律師公會、民間司改會、檢改會、澄社、學者組成律師法修改小組假台北律師公會召開會議,本會委請張訓嘉律師代表本會參加。
58 本會民事法委員會於十月十四日(星期六)上午九時十分至下午四時三十分假台大社會科學院國際會議廳舉辦「所有權新修正」學術研討會,開幕式致詞:謝在全大法官(司法院)、施茂林部長(法務部)、黎建球校長(輔仁大學)、陳榮傳教授(台灣法學會民事法委員會主任委員);【第一場】所有權通論,主持人:朱楠次長(法務部)、報告人:吳光明教授(台北大學法學系)、與談人:陳榮傳教授(台北大學司法系);【第二場】不動產所有權,主持人:謝在全大法官(司法院)、報告人:蔡明誠院長(台灣大學法律學院);與談人:郭振恭教授(高雄大學兼任教授);【第三場】區分所有權;主持人:戴東雄教授(前司法院大法官) 、報告人:溫豐文院長(東海大學社會科學院)、與談人:楊松齡副院長(政治大學社會科學院);【第四場】動產所有權,主持人:黃宗樂主委(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報告人:陳重見助理教授(輔仁大學)、與談人:鄭冠宇教授(東吳大學法律學系);【第五場】共有,主持人:陳榮隆院長(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報告人:林瑞成律師、與談人:陳洸岳副教授(政治大學法律學院);閉幕式致詞:姚志明院長(高雄大學法律學院)、陳榮隆院長(輔仁大學法律學院)。主辦單位:輔仁大學法律學院暨法律學系、法務部法律事務司;合辦單位: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社•新學林出版公司、高雄大學法律學院、台灣法學會。
59 本會法律教育委員會於十月十四日(星期六)假交通大學光復校區電資大樓舉辦「多元化與在地化的法學教育」研討會,開幕式致詞: 劉尚志所長(國立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 陳惠馨所長(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科技整合研究所);主題演講(一), 主持人:黃承貫教授(政治大學法學院)、題目1台灣法學教育之病徵主講人:顏厥安教授(台灣大學法學院)、題目2高等教育與法學研究資源配置之省思主講人:羅昌發教授;主題演講(二),主持人:蔡明誠教授、題目1日、韓法學教育改革得失主講人:日本愛知大學李秀宓助教授、日本金澤大學法學部足立英彥助教授,題目2以實習為中心的法學教育改革主講人:陳鋕雄律師;分組專題討論小組一:法律專業社群的建構主持人─姜炳俊教授、引言人─劉宏恩教授、張鑫隆教授、李聖傑教授、謝如媛教授;小組二:多元及在地的法律人養成主持人─王文杰教授、引言人─彭心儀教授、李崇僖教授、郭麗珍教授、劉尚志教授;小組三:法學研究及教學方法之創新主持人─林超駿教授;引言人─王曉丹教授、郭書琴教授、黃國昌教授、林志潔教授。主辦單位:國立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台灣法學會、協辦單位:政治大學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
60 本會刑事法委員會於十月廿一日(星期六)下午一時三十分至四時三十分假東吳大學城區部崇基大樓7樓R1705「實習法庭」教室舉辦「刑事訴訟上訴審理論之探討」學術研討會。開幕致詞:甘添貴會長(台灣刑事法學會);第一場:【刑事訴訟第二審構造之探討】,主持人:陳子平主任(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報告人:劉秉鈞副教授(銘傳大學法律學系);與談人:王兆鵬教授(台灣大學法律學系)。第二場:【刑事訴訟第三審構造之探討】,主持人:張麗卿主任委員(台灣法學會刑事法委員會);報告人:陳運財教授(東海大學法律系);與談人:朱朝亮檢察長(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主辦單位:台灣刑事法學會、台灣法學會刑事法委員會、東吳大學法律系。
61 十月廿三日(星期一)下午二時由台灣人權促進會發起「集遊惡法修法聯盟」假台灣人權促進會會議室召開聯盟會議,本會委請魏千峰律師代表本會出席。
62 本會將於十月廿五日(星期六)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假銘傳大學大會議室舉辦「非典型勞動關係的勞資爭議問題與解決」研討會;開幕致詞:黃瑞明律師(台灣法學會理事長)、武永生(銘傳大學法學院院長)、焦興鎧教授(台灣勞動法學會理事長)、吳征陵副處長(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資關係處);第一場:派遣勞動關係的勞資爭議問題與解決,主持人:焦興鎧教授(台灣勞動法學會理事長),報告人:黃馨慧律師(寰瀛法律事務所)、劉士豪助理教授(銘傳大學法律系)、評論人:黃程貫院長(政治大學法學院);第二場:部分工時勞動關係的勞資爭議問題與解決,主持人:李開遠教授(銘傳大學法律系)、報告人:鄭津津教授(中正大學法律研究所)、林炫秋助理教授(中興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評論人:邱駿彥副教授(文化大學法律研究所);第三場:定期勞動契約的勞資爭議問題與解決,主持人:劉秉鈞系主任(銘傳大學法律學系)、報告人:林更盛副教授(東海大學法律研究所)、張鑫隆助理教授(逢甲大學財經法研究所)、評論人:陳明暉副教授(銘傳大學財金法系)。合辦單位:台灣法學會、台灣勞動法學會、銘傳大學法學院。補助單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63 十一月二日(星期四)下午二時,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假智慧財產局(台北市辛亥路二段185號18樓大禮堂)舉辦「專利、商標行政救濟程序修正諮詢會議」,本會委請邵瓊慧律師代表本會出席。
64 本會於十一月七日(星期二)晚上六時三十分假德也茶嗤茶藝館召開第卅六屆第六次理事會議。
65 本會於十一月七日(星期二)晚上六時三十分假德也茶嗤茶藝館召開第卅六屆第四次監事會議。
66 本會憲法行政法委員會舉辦2006憲政改造學術研討系列(二)
 
第一場主題:生物科技發展與醫事人權
時間:11月8日(星期三) 上午09:30—12:00
地點:中興大學財經法律學系204會議室(精密所二樓)
主持人:李惠宗所長(中興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
與談人:呂炳寬副教授(東海大學公共行政系)
        許耀明助理教授(中興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
        吳明孝先生 (中山大學社會科學研究所博士生)
第二場主題:台灣財政憲法圖像之變動與革新
時間:2006年11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00-17:00
地點:興國管理學院國資大樓7樓會議室
主持人:黃俊杰校長(興國管理學院)
與談人:葛克昌教授 (國立台灣大學法學院)
        盛子龍副教授 (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系)
        廖欽福助理教授 (興國管理學院財經法律系)
第三場主題:關於憲改的幾個議題
時間:2006年 11月 18 日(星期六)上午10:00—12:00
地點:中正大學法學院 308 會議室
主持人:蕭文生教授 (中正大學法律學系)
與談人:徐正戎教授 (中山大學中山學術研究所)
        李惠宗教授(中興大學技法律研究所)
        李仁淼副教授(中正大學法律系)
第四場主題:新興人權議題
時間:2006年 95年12月8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地點:東海大學圖書館良鑑廳
主持人:豐文院長(東海大學社會科學院)
與談人:林騰鷂教授(東海大學法學系)
        黃啟禎副教授(東海大學法學系)
        蕭淑芬副教授(東海大學法學系)
第五場主題:外國人基本權保障之相關議題
時間:2006年 95年12月20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
地點:高雄大學法學院演講廳
主持人:姚志明院長(高雄大學法律學院)
與談人:詹鎮榮副教授(高雄大學政治法律學系)
        簡玉聰助理教授(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
        徐正戎教授(中山大學中山學術研究所)
第六場主題:憲政改造與人權保障
時間:2006年 95年12月2日(星期六)上午9:30—12:00
地點:成功大學法律系暨科技整合法律研究所
主持人:郭麗珍主任(成功大學法律系暨科技整合法律研究所)
與談人:林國明理事長(台南市律師公會)
        陳文欽律師(台南市律師公會)
        王毓正助理教授(成功大學法律系暨整合法律研究所)
67 本會於十一月十一日(星期六) 上午九時至十二時假東吳大學城區部法學院大樓七樓實習法庭舉辦「合議審判範圍」座談會。主持人:羅秉成律師;第一場:「什麼是『全面』『強制』『合議』審判制度?引言人:尤伯祥律師(律師全聯會)、林麗瑩主任檢察官(新竹地檢署)。第二場:「從統計資料檢視實務現況」,報告人:劉令祺廳長(司法院刑事廳)、引言人:馬在勤律師(民間司改會)。第三場:「除了限縮合議審判範圍之外,還有哪些方案可以用以解套?」,引言人:林超駿教授(高雄大學法律系);第四場:「如何權衡合議的益處和代價,達到平衡點?」,引言人:高涌誠執行長;綜合結論:林麗瑩主任檢察官(新竹地檢署)、馬在勤律師(民間司改會)、尤伯祥律師(律師全聯會)、林超駿教授(高雄大學法律系)。合辦單位:東吳大學法律系、台灣法學會刑事法委員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北律師公會
68 本會十一月十二日(星期日)上午十時至中午十二時假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國際會議廳舉辦「台灣法學會修憲版本」研討會,主持人:黃瑞明理事長、報告人:陳慈陽教授、陳英鈐教授、張文貞教授、陳耀祥教授。
69 本會憲法行政法委員會於十一月十六日(星期四)上午十時至十二時假台大校友會館三樓3A會議室舉辦「憲法第五十二條總統刑事豁免權相關憲法問題研討」。主持人:黃瑞明律師 (台灣法學會理事長);與談人:汪平雲律師、黃國昌助研究員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籌備處)、劉承武檢察官(檢改會)、魏千峰律師。
70 十一月二十二日(星期二) 晚上七時,本會與台北律師公會、民間司改會、檢改會、澄社、學者組成律師法修改小組假台北律師公會召開會議,本會委請張訓嘉律師代表本會參加。
71 本會財經法委員會於十二月十五日(星期六)假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暨社會科學院國際會議廳舉辦「企業經營者責任與投資人保護」學術研討會;開幕致詞:蔡明誠(台灣大學法律學院院長)、朱兆銓(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董事長)、王文宇(台灣大學企業與金融法制研究中心主任)。第一場主持人:王仁宏(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名譽教授);主題:獨立董事之角色定位與責任區隔之研究,發表人:林仁光(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與談人:王志誠(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教授);主題:董事責任保險與損失抑制以及投資人保護─兼論我國實務相關保險契約條款,發表人:汪信君(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與談人:林俊宏(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律師)。第二場主持人:余雪明(司法院大法官),主題:由非營利組織主導的訴訟模式:論我國的投資人保護中心,發表人:王文宇(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與談人:林國全(政治大學法律學院教授);主題:公司經理人之功能與權責,發表人:曾宛如(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與談人:王泰銓(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第三場:主持人:賴英照(司法院大法官)、主題:忠誠義務與司法審查標準之研究--以美國法為範圍,發表人:林國彬(台北大學財經法學系助理教授)、與談人:劉連煜(政治大學法律學院教授);主題:金融機構負責人之忠實注意義務,發表人:黃銘傑(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與談人:郭土木(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律事務處副處長),主辦單位: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社團法人台灣法學會、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國立台灣大學企業暨金融法制研究中心。
72 本會國際法委員會於十二月廿三日(星期六)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假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第一會議室舉辦「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暫定執法線劃定與執行」學術座談會,歡迎致詞:王進旺署長(行政院海岸巡防署);議題一:「專屬經濟海域劃界法則下暫定執法線之劃定」,主持人:黃異主任(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報告人:陳荔彤所長(台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研究所)、王冠雄副教授(台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研究所);與談人:趙國材教授(政治大學外交學系)、魏靜芬教授(中央警察大學水上警察學系)。議題二:「暫定執法線之國際法律定位與實踐功能」;主持人:陳荔彤所長(台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研究所),報告人:邱文彥所長(台灣海洋大學海洋事務與資源管理研究所)、姜皇池副教授(台灣大學法律學院);與談人:黃異主任(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胡念祖主任(中山大學海洋政策研究中心)。議題三:「暫定執法線涉及我國對日海域執法及漁政問題」;主持人:游乾賜副署長(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報告人:陳國勝副教授(中央警察大學水上警察學系)、鄭裕民研究生(台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與談人:許惠祐副局長(國家安全局)、宋燕輝教授(中央研究院歐美研究所)。主辦單位:國立台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研究所;協辦單位:行政院海岸巡防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台灣法學會,臺灣國際法學會。
73 本會於十二月廿三日(星期六)全天假臺灣大學社會科學院暨法律學院國際會議廳舉辦「台灣法學會二○○六年年度法學會議」,開幕致詞:黃理事長瑞明,主題演講:「轉型正義與刑事正義」,蘇俊雄教授(台灣大學名譽教授、前司法院大法官);第一場:「憲政改造-面對21世紀新興人權之挑戰」,主持人:許宗力大法官(司法院)、報告人:劉靜怡副教授(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劉士豪副教授(銘傳大學科技法律系)、與談人:李震山教授(政治大學法律學院);第二場:「環境損害求償救濟制度-從台鹼案污染訴訟觀點出發」,主持人:葉俊榮教授(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報告人:張訓嘉律師(立言法律事務所)、王毓正助理教授(成功大學法律學系)、與談人:李建良副教授(中央研究院法律所);第三場:「BOT契約相關問題」,主題:主持人:主持人:賴英照大法官(司法院)、報告人:王文宇教授(台灣大學法律學院)、陳愛娥副教授(台北大學法學系)、與談人:黃瑞明律師(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第四場:「個人債務清理法相關問題」,陳美伶副秘書長(行政院)、報告人:楊淑文教授(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沈冠伶助理教授(台灣大學法律學院)、與談人:葉大殷律師(寰瀛法律事務所);晚上於逸鄉園餐廳舉辦會員聯歡晚會。
74 本會於十二月廿三日(星期六)下午四時二十分假臺灣大學社會科學院暨法律學院國際會議廳召開第卅六屆會員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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